走近3•15,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

时间:2025-12-28 09:17:41阅读次数:33

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徐梦 记者吴采平文/摄)3月5日 ,走近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以“消费纠纷源头化解,放心多元机制共治共享”为主题的消费行动消费投诉法律知识答疑活动,该局及该局宗关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与20多名商户面对面 ,市场对商户提出的监管消费维权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。

消费投诉法律知识答疑活动现场。走近

硚口区泛悦南国广场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王琇珺告诉记者:“‘3•15’即将来临 ,放心商场向商户征集消费投诉问题和案例 ,消费行动收集到20多个消费维权问题 ,市场列成清单请市场监管部门答疑解惑,监管很快就得到了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走近积极响应 。”王琇珺表示 ,放心今后 ,消费行动商场将定期举办类似的市场活动,以维护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,监管营造公平 、公正、透明的市场环境 ,让消费者放心购物,激发消费活力  。

客户购买打折商品要退款退货是否合理?硚口区市场监管局广告合同科刘雪蕾现场解答:“即使是‘样品处理’商品 ,也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,打折商品不能因为降价就免除销售者对产品的质量责任。所以,当打折商品出现质量问题 ,消费者要求退款退货时,应予以支持 。商场必须加强对商品的监督和质量保障 ,才能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购物环境  。”

交纳“定金”或“订金”后取消订单可否按照相关法规不退 ?硚口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科叶娟科长现场解答:根据《民法典》,“定金”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,但是“定金”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;关于“订金”,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 ,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,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 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一般情况下,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,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 ,消费者可以主张返还,不会承担所谓违约责任 。

担心商户跑路要求退款怎么办?硚口区市场监管局法规科陈君屹解答说 ,依据《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如果商户无法交付商品或服务,且处于停止经营状态 ,消费者可以向集中交易场所开办者要求退款,市场开办方赔偿后  ,有权向商户追偿。

“市场监管人员的现场答疑解惑,增长了商户的法律法规知识,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,也保护了商户的合法权益。”泛悦南国广场商户张志恒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,以后将把学到的知识用于经营中 ,坚持明码标价 、诚信经营 ,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。建材经营户陶先生表示 ,以前对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比较欠缺,通过市场监管人员现场答疑解惑,明确了商户与消费者的各自责任,为市场监管人员上门为商户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的举动点赞 。

硚口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吴双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,2023年 ,该局新建了16家12315维权服务站,通过“诉调对接机制”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 、“云端调解”助力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 、“投诉信息公示”充分发挥消费者知情权等举措,消费者诉求按时受理率达100%。

责任编辑 :张林保